公路沿线设置单位或企业告示标志有了新规定。近日,笔者从绍兴市交通公路部门了解到,根据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最新要求,国省道公路沿线单位或企业告示标志都必须统一采用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》标准。
“我市此前对公路沿线非公路标牌的设置有一定的规范,企业和单位必须经过审批才能设置。这次是省里要求根据国家标准,做到全省统一。”绍兴市公路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国省道公路沿线单位或企业告示标志根据新标准规范设置后,能够跟公路标牌有效区分,变得更加规范和醒目。
根据新标准,国省道公路沿线单位或企业设置告示标志,要采用双柱多联设置(单面),不超过五联,第一联内容统一为“公路路政管理96266”。标志统一采用白底、黑字、黑图形、黑箭头、黑边框。不用彩色图案和彩色文字,禁止设置单位或企业电话号码等广告内容,禁止使用国徽、“浙江路政”等图案、字符。标牌面宽2.5米,底部距地面高度不低于1.5米,五联总高度不得大于4米。标志设置在路口前,不得影响路口禁令、指示、警告、指路等标志的设置和视认。一旦发现不按规定设置的标志牌,将予以拆除。(绍兴市公路管理处 欧阳贤慧) |